肖像使用前如何确认授权范围
准备文章配图或海报时,分开确认肖像使用与图片作品使用,并准备明确的授权询问。
简明回答
先确定谁能授权、授权什么以及实际怎么使用。写了来源、没有收费,都不能单独证明可以使用。
适用情境与先后顺序
本篇适用于文章封面、活动海报、账号头像等拟使用可识别真人形象的情境,不替具体图片判断是否合法。提及“玩偶姐姐”这一昵称,也不意味着取得相关人物的肖像使用许可。
先列出拟用图片与版面,再确认肖像使用依据及图片作品的使用依据。摄影者同意和被摄者同意可能解决不同问题,不要用一方的回复代替全部确认。
授权询问应包含什么
以下是沟通字段清单,不是现成合同。不要把询问已发送、对方已读或未回复记录为“同意”。
- 素材:指出具体图片、版本与可识别的人物,不只写“全部照片”。
- 用途:写明页面、版位、是否推广或付费展示,以及面向的人群。
- 范围:写明使用时间、发布渠道、是否裁剪或修改、是否转交第三方。
- 确认:请对方明确回答可用范围、限制与署名要求,保存完整来往信息。
假设案例:文章配图改为促销海报
假设你收到“可在某篇文章中使用”的回复,后来准备把同一图片放到促销海报。文章与海报的用途不同,先暂停新用途,重新确认相应范围。
可先选择自行制作的不涉及真人的流程图,或在有明确适用许可的素材中另选图片。不要用高度相似的合成面孔规避对可识别人物的尊重。
核对原文,避免绝对化
《民法典》第1018—1019条规定肖像权及同意原则;第1020条另列法定合理使用情形。并非所有使用都必须取得同意,也不能因标注“学习用途”就认定满足例外。是否适用要结合具体情境。
常见问答
转载账号说可以,够了吗?
先确认其是否有权就你的具体用途授权。无法确认授权来源和范围时,不把这句回复当作充分依据。
只用一小块脸就一定没问题吗?
不能只根据裁切面积判断。应看是否仍能识别特定人物及实际使用方式。
可核验资料来源
法条用于一般原则说明;步骤与假设案例由本站整理。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·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
第1017—1020条:网名与肖像;第1032—1033条:隐私。
本站不确认具体账号身份,不提供个案法律意见或投诉代办。